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掀起宣贯《甘肃省公路条例》热潮 打开货运源头治超新局面

在《甘肃省公路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出台实施伊始,金昌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,积极组织开展宣贯工作。1月8日至15日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以入企检查、实地普法和典型案例教育的方式开展《条例》宣贯行动,推动打开货运源头治超新局面。

开展普法宣传。通过印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甘肃省公路条例》《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(试行)等法律法规宣传彩页,两部门执法人员深入辖区8家砂石矿及有关企业,对企业负责人、货运司机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。共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,现场宣传普法受众120人余次。

开展告知提醒。主动上门,向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送达《禁止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经营场所告知书》,提醒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治超责任,耐心细致讲解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及违法处罚等重点内容,切实增强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底线意识。

开展以案释法。以2023年江西南昌“1·8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为例,向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、货运司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,以事故教训警示货运源头企业深刻认识超限运输的危害性,引导其不得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装载,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经营场所。

通过此次联合宣贯行动,广泛宣传了《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升了货运源头企业防止违法超限运输的责任意识。下一步,该队将把严格贯彻执行《条例》作为工作重点,持续加大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力度,着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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